川川雲端手機用戶協議


  1. 川川雲端手機服務條款的接受


    川川雲手機」為湖南今聖千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聖千科技」)所獨立擁有,並按本協議及今聖千科技不時發布的規則提供基於互聯網的相關服務(以下稱為「網路服務」)。為獲得網路服務,請仔細使用使用者(以下使用者在本協議中接受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條款,如發生糾紛,使用者不得以未仔細閱讀為由進行任何實體和程序抗辯。

    用戶註冊成功後,川川雲端手機將給予每個用戶一個用戶帳號及相應的密碼,該用戶帳號和密碼由用戶負責保管;對於川川雲端手機分配給用戶的用戶帳號,用戶在對登入後所持帳號產生的行為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用戶應對以其用戶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用戶在使用川川雲端手機服務時,應確保所使用的手機號碼或聯絡方式為真實有效,以便我們能夠準確、及時地與您取得聯繫。若您選擇使用虛擬號碼或第三方提供的號碼進行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您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若因您使用虛擬號碼或第三方提供的號碼導致我們無法及時與您取得聯繫,進而造成您無法接收服務更新、重要通知、驗證碼等,或導致您在使用服務過程中遇到障礙、產品遺失、帳戶被盜等情形,

    湖南今聖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外,若因您使用虛擬號碼或第三方提供的號碼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公司的服務條款,本公司有權在不通知您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您的服務,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您自行承擔。

    請您在使用服務前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免責條款,並在確認接受後使用本服務。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聯絡我們的客服部門。


  2. 服務內容


    川川雲端手機提供的網路服務內容由今聖千科技根據實際情況提 供,例如用戶中心主軟體下載,遊戲工具下載,官方活動發布,官方論壇(BBS)等。

    用戶中心中提供用戶下載的工具軟體,所有軟體和資料為軟體作者提供、網友收集整理、搜尋引擎搜尋、連結等方式而來,著作權歸相關軟體作者、出品人所有。相關軟體及資料供使用者個人學習及研究使用。 用戶使用時亦應遵守相關軟體及資料的使用協議、使用者規則等規定,如有違反的後果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如造成本公司損失的,本公司有權追償。


  3. 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1. 鑑於網路服務的特殊性,用戶同意川川雲端手機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的網路服務。 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網

      路服務時,無需對任何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但川川雲端手機將盡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2. 用戶瞭解,川川雲端手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路服務的平台或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或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網路服務(包括收費網路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川川雲端手機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但川川雲端手機應盡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3. 用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川川雲端手機將暫停分配給用戶帳號的登入和使用。若川川雲手機認為用戶行為嚴重程度較低的,川川雲手機可能在採取暫停措施前通知用戶限期改正。若川川雲端手機通知客戶改正的,用戶應在所通知的期限內改正。用戶未在川川雲端手機的通知期限內改正的,川川雲端手機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路服務而無需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用戶就川川雲端手機通知中所述的行為已經改正並經川川雲端手機確認的,川川雲端手機將恢復該帳號的登錄和使用:

      1. 使用者嚴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2. 用戶提供虛假註冊身分資訊的;


      3. 使用者違反本協議中規定的使用規則;


      4. 透過不正當手段使用川川雲端手機的產品和服務的;


      5.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禁止性規定的;


      6. 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


    4. 川川雲端手機適用 3.3 款項之規定暫停用戶帳號等單方中止或終止合約履行的,若需要川川雲端手機舉證,則川川雲手機僅在

      川川雲手機的現有技術限度內就用戶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和嚴重違反合約約定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5. 如用戶註冊的網路服務的帳號在任何連續 180 日內未實際使


      用,或用戶訂購收費網路服務後連續 180 日內未實際使用,則川川雲端手機有權刪除該帳號並停止為該用戶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


  4. 使用規則


    1. 用戶同意以其真實身分註冊成為川川雲端手機的用戶,並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識別資料資訊真實、完整,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對所提供的不實資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不利的法律後果。用戶不應將其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戶發現其帳號遭他人非法使用,應立即通知川川雲端手機。因駭客行為或用戶的保管疏忽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川川雲端手機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用戶註冊成為川川雲端手機的用戶後,需要修改、變更所提供的個人識別資料資訊的應當根據川川雲端手機公佈的方式通知川川雲端手機並提供相關證明。川川雲端手機收到通知並審核相關證明(未免疑問,川川雲手機僅對相關文件承擔形式審查責任,不對相關證明的審核承擔實質性審查疑問)後,川川雲手機將在合理的時間內為用戶提供修改、變更服務。

    3. 川川雲端手機有權審查用戶註冊所提供的身份資訊是否真 實,並採取必要的技術與管理等措施保障用戶帳號的安全、有效。

    4. 用戶有義務妥善保管該用戶帳號及密碼,嚴格依照本協議的約定正確安全地使用用戶帳號及密碼。用戶因自身原因造成密碼遺失、帳號被竊而對自身和他人民事權利造成損害的,川川雲端手機不承擔法律責任,用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5. 用戶發現所分配的帳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異常的情況的,應及時根據川川雲手機公佈的方式通知川川雲手機,並有權要求川川雲手機採取措施暫停該帳號的登錄和使用。

    6. 川川雲端手機用戶申請採取措施暫停用戶帳號的登入和使用的,用戶應向川川雲端手機提供有效的個人身份證件,並對用戶提供的個人身份證件與其註冊身份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形式審查:

      1. 川川雲端手機核實要求採取措施暫停該帳號的登入和使用的使用者所提供的個人有效身分證件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一致的,將暫停該使用者帳號的登入和使用,並通知使用者。

      2. 若因可歸責於川川雲手機原因,導致川川雲手機未及時採取措施暫停用戶帳號的登入和使用,而造成用戶與此相關的直接損失的,川川雲手機僅對未及時採取措施所導致的擴大的直接損失承擔責任。

      3. 用戶未提供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用戶提供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不一致的,川川雲端手機將拒絕用戶暫停該用戶帳號的登入和使用的請求。

    7. 使用者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向川川雲端手機提供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一致的個人有效身分證件時,川川雲端手機將為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支持,並根據需要向有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證據資訊資料。

    8. 用戶同意接受川川雲端手機透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戶發送商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資訊。

    9. 用戶對於其創作並透過川川雲端手機網路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論壇)上傳到川川雲端手機上的內容依法享有版權及其他相關合法權利。對於用戶透過川川雲端手機網路服務上傳到川川雲端手機網站上可公開取得區域的任何內容,用戶同意川川雲端手機在全世界範圍內具有免費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權利和許可,以使 用、複製、修改、翻譯、據以創作衍生作品、傳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內容。

    10. 用戶在使用川川雲端手機網路服務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和法規;


      2. 遵守川川雲端手機的所有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序;


      3. 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網路服務系統;


      4. 不得利用川川雲端手機網路服務系統進行任何可能對網路或川川雲端手機正常運作造成不利影響的行為;

      5. 不得利用川川雲手機提供的網路服務上傳、展示或傳播任何虛假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庸俗淫穢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資訊資料;

      6. 不得侵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

      7. 如發現任何非法使用用戶帳號或帳號出現安全漏洞的情況,應立即通告川川雲端手機。

    11. 如用戶在使用網路服務時違反任何上述規定,川川雲端手機或其授權的人有權要求用戶改正或直接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或刪除用戶張貼的內容等、暫停或終止用戶使用網路服務的權利)以減輕用戶不當行為造成的影響。川川雲端手機適用本款之規定暫停用戶帳號等單方中止或終止合約履行的,若需要川川雲手機舉證,則川川雲手機僅在川川雲手機的現有技術限度內就用戶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和嚴重違反合約約定的事實承擔舉證責 任。

    12. 用戶利用註冊的用戶中心帳號接受川川雲手機提供的軟體,工具,郵箱等相關服務時,應視為用戶已同意相關軟體、工具、郵箱等服務所特有(專用)的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並承諾予以遵守。上文所稱的特有(專用)的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用戶應主動在相關服務的首頁(官網)上查閱,如用戶對該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有異議的,應主動終止相關的服務。

    13. 川川雲端手機針對某些特定的川川雲端手機網路服務的使用透過各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網頁公告、電子郵件、簡訊提醒等)所做的任何聲明、通知、警示等內容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使用者如使用該等此等川雲端手機網路服務,視為使用者同意該等聲明、通知、警示的內容。如用戶對該聲明、通知、警示有異議的,應主動終止相關的服務。


  5. 智慧財產權


    1. 川川雲端手機提供的網路服務中包含的任何文字、圖片、圖形、音訊和/或視訊資料均受版權、商標和/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未經相關權利人同意,上述資料均不得在任何媒體直接或間接發布、播放、出於播放或發布目的而改寫或再發行,或被用於其他任何商業目的。所有這些資料或資料的任何部分僅可作為私人和非商業用途而保存在某台電腦內。川川雲端手機不就由上述資料產生或在傳送或遞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資料過程中產生的延誤、不準確、錯誤和遺漏或從中產生或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害賠償,以任何形式,向用戶或任何第三方負責。

    2. 川川雲端手機為提供網路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體(包括但不限於軟體中所含的任何圖像、照片、動畫、錄影、錄音、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式、隨附的幫助資料)的一切權利均屬於該軟體的著作權人,未經該軟體的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者不得對該軟體進行反向工程(reverse 對程式設定)。


  6. 隱私權保護政策


    在您使用本產品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收集您在使用服務時提供或因為使用服務而產生的信息,目的是為了向您提供川川雲手機業務功能、優化我們的服務以及保障您的帳號安全等,如我們將透過您主動提供或經您授權後獲取系統權限的方式收集您的裝置帳號、單號登錄資訊、您提供的帳號、您授權後取得系統權限的方式收集您的裝置帳號、單號帳號、您提供的帳號、「您提供的帳號)。同 時,為實現廣告投放合作、分享、付款等功能,我們可能會接取第三方 SDK,第三方可能會單獨收集、使用、儲存您設備資訊、網路資訊等,取得您的儲存權限、電話權限等。

    我們收集、使用您的個人資訊時將確保遵循權責一致、目的明確、選擇同意、最小必要、公開透明、確保安全、主體參與的原則,具體包括:只處理滿足您授權同意的目的所需的最少個人資訊數量,向您提供查詢、更正、刪除個人資訊及撤回授權、註銷帳戶、規則若您是 18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本軟體的服務前,請事先取得您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的同意後,在您的監護人指導和監督之下使用我們的產品和服務。

    保護使用者資訊及隱私是我們的一項基本原則。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我們對使用者資訊收集、使用及保護等將遵循川川雲端《隱私

    權政策》的規定。


  7. 免責聲明


    1. 川川雲手機不保證為向用戶提供便利而設置的外部鏈接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對於該等外部鏈接指向的不由川川雲手機實際控制的任何網頁上的內容,川川雲手機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川川雲端手機有權但無義務,改善或更正本服務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錯誤。

    3. 川川雲端手機不保證(含但不限於)


      1. 網路服務適合使用者的使用要求;


      2. 網路服務不受干擾,及時、安全、可靠或不出現錯誤,包括駭客入侵,網路中斷,電信問題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3. 使用者經由網路服務所取得的任何產品、服務或其他資料符合使用者的期望;

      4. 對於因不可抗力或川川雲端手機無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路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川川雲端手機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用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4. 用戶同意,對於川川雲端手機向用戶提供的服務的品質缺陷本身及其引發的任何損失,川川雲端手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5. 因用戶經由川川雲手機張貼或傳送內容、違反本服務條款或侵害其他人的任何權利導致任何第三人提出權利主張,用戶同意賠償川川雲手機及其分公司、關聯公司、代理人或其他合作夥伴及員工,並

      使其免受損害。


  8. 協議修改


    1. 川川雲端手機有權隨時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一旦本協議的內容發生變動,川川雲端手機將會透過網頁公告等方式向使用者提示修改內容。

    2. 若不同意川川雲端手機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使用者有權停止使用網路服務。如果使用者繼續使用網路服務,則視為使用者接受川川雲端手機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所做的修改。


  9. 通知送達


    1. 本協議項下川川雲手機對於用戶所有的通知均可透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於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2. 用戶對於川川雲端手機的通知應透過川川雲手機對外正式公佈的通訊地址、傳真號碼等聯絡資訊進行送達。


  10. 青少年使用者特別提示


    青少年使用者必須遵守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


    要善於網路學習,不瀏覽不良資訊;要誠實友善交流,不侮辱詐欺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路安全,不破壞網路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11. 法律管轄


    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中國法院管轄。

    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川川雲公司註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其他規定


    1. 本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及其他有關事宜的完整協議,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未賦予本協議各方其他權利。

    2. 如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 本協議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應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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